各县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瀛湖管委会,恒口示范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统考办字〔2019〕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名办法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西安)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9日。
资格审核办法:按权限审核本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后台比对自动确认;
(2)对2001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无法进行后台比对确认的现场确认;
(3)对报考高级考试人员均通过学信网确认学历后,对其它资格条件均现场审核确认。
(三)报考条件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3、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涉及机构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部门,存在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名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并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考试大纲
2019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一)大力加强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要采取有效方法,利用会议、文件、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统计资格考试,扩大社会影响面。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统计资格考试工作的支持,扩大生源。
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信息,将通过安康市统计局官网 (http://tjj.ankang.gov.cn)向社会公布。
(二)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对采取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坚决不予报名。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客观、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强化考试工作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维护统计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资格考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陕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统计局在考试报名期间,要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耐心的宣传讲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提醒前来咨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要准确、真实的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注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注:初、中级考生每科各有1张准考证,考试期间请正确出示对应考试科目的准考证)的时间节点,为报考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五、市统计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邮编:725000
联系电话:0915-3223570
联系人:姜才深
附件:
安康市统计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