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4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16 08:56 |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陕西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强化安排部署。一是严格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根据全市法治工作和省统计局法治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康市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夯实统计法治工作责任。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推进统计法治相关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学习教育。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全年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16次,开展防惩统计造假主题党日活动1次。开展统计法规及相关专题培训12次。全员参加“学宪法、知宪法”公益大讲堂及在线学习答卷,组织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和业务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线上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培训等网络培训,在线学习覆盖率达到100%。二是举办2024年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暨执法实务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执法办案专家作专题辅导授课,各县(市、区)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全市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统计法治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选派6人参加省局执法检查工作,注重在执法检查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选派市局15名持证人员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有效提升了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规范依法行政管理。一是从严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统计政令和统计法治建设制度。要求全市统计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省统计局制定出台的15项统计法治建设制度。二是强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三独”职能,及时调整并成立了安康市统计局依法治统领导小组和安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实行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三是开展统计权责清单事项的梳理公示工作,涉及统计权责清单事项9项,全部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公示。梳理安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9项在安康市统计局网站对外公示。全年依规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19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四是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20余人参加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一)聚焦“关键少数”。一是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全年40余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提请市政府党组(扩大)会全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并就贯彻落实提出相关要求;邀请省局执法局副局长在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上专题研学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安排部署全市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三是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落实市本级、各县(市、区)宣传学习贯彻任务。四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局主要负责人4次在市委党校全市科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县区“经济大讲堂”等党校培训班上就统计概览、《统计法》核心内容,统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案例通报等进行专题讲座。局分管领导到岚皋、平利、紫阳等县(区)党校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课。
(二)聚焦“统计对象”。一是针对“五上”企业申报纳统,面向新入库企业开展“集中送法”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结合、核查检查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对全市在库和新入库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知识、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报表操作、电子台账建设等专业技能培训。二是全市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农业等重点专业分别组织开展了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累计培训企业统计人员750余人次。
(三)聚焦“社会群体”。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宣讲、户外集中宣传、网络新媒体发布动态及视频等多种方式讲解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四)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一是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内容,大力度多措施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解读。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征文、知识竞赛。经市、县评选19篇征文上报省局,组织市、县253人参加新修改《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征订《统计法》单行本和学习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并在市中心集中宣传发放,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在局网站开设“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专栏,在安康统计微信公众号上适时更新权威解读和学习贯彻动态信息,有效提升了宣传贯彻的覆盖面和效果。
三、提升统计监督执法水平
(一)强化执法机构和人员保障。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统计执法力量的通知》要求,本轮机构改革中,为市局执法监督科增加1名编制,7县(市、区)增设了统计执法机构。汉阴县统计局增加事业编制2名,岚皋县统计局增加事业编制5名。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县区设置统计执法职能股室,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大统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报考力度,切实增强全市统计执法力量。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45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9人取得统计执法证资格。全市共有统计执法资格33人,行政执法证66人。(二)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一是制定全市统计系统《2024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和方案》,工业、农业、投资、贸易等9个重点专业均制定数据核查方案,明确数据核查时间、核查范围、核查方式、核查内容、核查程序以及核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标准。二是市、县(市、区)统计机构通过实地核查和网报平台查询等形式共核查企业(项目)2096户(个),对发现的148个数据质量问题,即查即改,不实数据按要求据实修正。并形成核查整改台账,督促县区、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全省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制定全市抽查方案和计划,在全面落实省级下发92户任务的基础上,补充抽取21户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共计检查113家在库“五上”单位,依法依规认定数据,实施行政处罚7家,责令改正8家,按照规定公示相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