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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01 10:28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安康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将此项工作与全局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各相关科室协作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制定了局政务公开目录和内容,认真做好工作指导与监督,积极完成市政务公开管理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长终审后再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三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明确规定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时限和数量,确保网页信息及时加载和更新;四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做到领导有力、宣传到位、机构健全、经费保障、专人承办、渠道畅通、管理规范。

(三)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以安康统计信息内、外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在市政府外网设立统计信息公开专栏,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及时主动地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同时,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全面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职能职责,我局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情况,并将公开的主要内容分行政板块和业务板块两部分。行政板块主要有: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支部建设、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业务板块主要有: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法规、数据查询、指标解读、信息公开、权责清单、统计职称等,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达到公开文件规范,文件要素齐全。2018年,我局在安康统计信息网刊载季度、年度全市经济运行及社会发展情况分析资料33篇,刊发《安康统计》58期、《统计专报》4期,国家、省统计局采用291篇,市级媒体采用176篇。同时,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和《廉政准则》要求,建立狠刹“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明察暗访机制,依据管理权限及时公开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

(五)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我局利用局内外网站设立新闻发布、政策法规与解读、统计知识、数据查询、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信息公开指南等网站专栏,精心编排、及时更新完善信息,更好地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群众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推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申诉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一是公开统计行政权责清单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及运行程序。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统计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标准,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适用条件和具体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三是公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行抽查检查过程公开。四是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处罚结果,公开处罚结果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三、完善职能业务信息公开

今年,按照市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要求,我局对照自身业务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自身职能业务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梳理我局法定授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并依托局内、外网站面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检查、奖励等10项清单内容,严格做到清单之外无人为设置门槛、无自行增加事项、环节、材料和费用;二是对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安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及时将我局承担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按规定要素进行了完善和报送。

四、其他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和网络网站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积极听取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三)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安康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安康市统计局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8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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