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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统计局组织学习《统计法》积极筑牢法治观念

作者:岚皋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10-10 14:52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分别于1996年和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了深刻领悟《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统计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积极抓好《统计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确保统计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近日,岚皋县统计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议,专题对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了深入研学。

会议通过对《统计法》的具体条款新旧对比、逐条讲解,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对修订前后的变化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此次修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构建系统完整的统计监督体系、加大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特别是新增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的条款,进一步强化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此次修改的《统计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计领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以统计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更加科学、全面、严谨地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统计法》的学习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法》的宣传落实,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的实际行动,积极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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