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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普办发文进一步规范“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

作者:杨玉莹发布时间:2023-09-19 16:15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9月14日,为进一步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规范开展工作,市经普办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对配齐配强普查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市、区)经普办要切实加强对两员工作行为的指导、培训和管理,通过规范两员的文明行为,进一步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确保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强调,两员选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严把两员选聘质量关,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对未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两员一律不予制证。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培训和指导“两员”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通知》要求,在规范性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无证人员严禁开展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保密规定的宣讲工作;加强人员、证件及信息管理,尽可能保持队伍稳定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普查证件只限第五次经济普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级普查机构要有针对性开展相关督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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