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8月31日,安康市经普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督查工作计划要求,成立3个督查组分批次对各县(市、区)五经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采取到县座谈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了解贯彻落实中、省、市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领导小组组建和办公室设立情况,特别是普查经费落实、人员力量配备、“两员”队伍选聘和普查宣传动员情况。同时,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就清查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清查登记小程序操作以及如何抓好单位清查数据质量等方面与普查业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改进措施,对基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收集汇总。
督查工作完成后,市经普办组织召开了各督查组情况反馈会,就督查过程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交流,并就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四方面的要求。
一要强化单位清查,筑牢普查基础。按照“找全、查清、划准”的原则,认真指导县(市、区)开展“地毯式”和“拉网式”单位清查,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共同参与清查数据补充调查、查遗补漏等工作。
二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普查对象法治意识,对拒不配合经济普查,拒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三要强化普查宣传,提高普查精准度。继续加大对县(市、区)经普宣传督导,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在全市营造全员知晓、全员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市经普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要求,12月上旬,再次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办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