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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25 09:01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748609502/2023-0047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统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5 09:01

市局各科,市普查中心、调查中心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及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续写安康“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安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统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强化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反映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好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四是持续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统计系统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聚焦统计职能,突出务实担当,激励真抓实干。五是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中识别干部、培养干部、锻炼干部,为统计事业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保障。去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一是全市统计系统要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监督意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制定推进落实措施。二是认真贯彻《监督意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三是持续推进《安康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成果,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三、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一是持续加大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力度,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和统计诚信建设。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发生。增强统计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确保制度执行严格、业务流程规范,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二是扩大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配合度,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三是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保持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四是继续做好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认领整改工作。

四、扎实有序做好普查调查核算。一是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安康实际,科学谋划普查工作思路,做好“五经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农业农村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开展好各项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核算,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组织实施好县(市、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四是及时配合省统计局,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第八次投入产出调查筹备工作,积极探索派生产业核算研究工作。五是加强节能降耗基础统计,完善能源消费核算方法。

五、切实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分析研究。按照中、省、市经济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强化对宏观、微观、结构、科技、改革开放、区域和社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统计监测,加强信息报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一是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着力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分析。坚持月分析、季研判,重点是在经济爬坡过坎中,注重把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深、研究透,早研判、早预警,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紧盯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监测分析,强化预警预判。调动各专业力量,深入分析形势、科学研判走势,确保情况说得清、风险找得全、趋势把得准,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前瞻性。三是紧盯全市重点推进的“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文旅康养、秦巴医药、毛绒玩具、电子线束”等重点特色产业链,实施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价。加强对总需求、生产要素、成本和价格、金融风险、市场预期等情况的监测分析,推进重点产业链发展壮大。四是高度关注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密切关注疫情带来的经济短期波动和长期影响以及各类衍生风险,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题研究,加强专业联动、部门协同,找准问题,提实建议,为党委政府准确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六、突出抓好“五上”企业申报纳统。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落实好省、市激励措施,为积极引导企业“个转企、小升规”提供统计保障。二是按照《统计“准规上企业信息库”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组织好市级和各县(市、区)“准规上库”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达标即入、应入尽入。三是继续狠抓“五上”企业申报纳统和名录库在线审核、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先进库、再出数”和“逢进必查”制度,定期对在库企业和新入库企业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确保在库企业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利用部门资料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更新维护。

七、加快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围绕《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时提供数据,积极分析研究,发挥统计职能,加强部门协作,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二是推进服务业统计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领域,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等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提高服务业统计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强企业经济效益统计,密切关注企业成本、费用、负债等情况。

八、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按照《统计法》及《实施条例》要求,依法设置基层统计机构,配齐配强统计岗位人员,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数据专项核查。二是严格执行安康市《统计业务流程管理》《统计质量管理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等办法和制度,规范企业统计业务流程,健全和完善企业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持续加大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做到新纳统“五上”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四是依据国家模板和省局安排,结合安康实际,探索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适时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有序推进。五是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在统计专业上的运用和推广,维护好联网直报平台,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九、协同做好部门统计工作。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为部门建立统计制度、改进调查方法提供专业指导,夯实部门统计基础。二是压实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三是以安康“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推进部门间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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