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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康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1879元

作者:郑铭慧发布时间:2023-06-12 15:38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2022年安康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1879元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目录: 数据发布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12 15:38

2022年安康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879元,比上年增加5422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9%。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22年安康市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22年

2021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71879

66457

8.2

(一)农、林、牧、渔业

56480

55140

2.4

(二)采矿业

48273

46221

4.4

(三)制造业

45120

43328

4.1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1030

83557

8.9

(五)建筑业

53485

54148

-1.2

(六)批发和零售业

54342

52419

3.7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643

70990

10.8

(八)住宿和餐饮业

38885

38843

0.1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866

99164

5.8

(十)金融业

82077

66847

22.8

(十一)房地产业

60712

57119

6.3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703

47094

24.7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9765

68318

16.8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6436

58915

12.8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745

42919

8.9

(十六)教育

75257

70902

6.1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88818

75934

17.0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463

62887

7.3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5032

80735

5.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安康统计年鉴-2022》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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