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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综合核算科发布时间:2023-05-09 17:43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748609502/2023-0057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统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09 17:43


市局各科,市普查中心、调查中心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及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统计局

                       2023年5月8日

 

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也是我市统计工作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的关键之年。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要求,围绕“三个年”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筑牢统计工作安全防线,有序开展统计普查调查核算,深入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监测分析,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全力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是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将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加强普查培训,认真组织试点,落实普查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二是各县(市、区)要及早选好、配齐、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针对性、创造性地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对“两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确保“两员”队伍能力素质胜任普查需要。三是认真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清理,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和部门数据整理比对。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逐家逐户清查,找全、查清、划准普查对象,建立全面准确的普查底册,为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此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填报时间跨度长,数据收集和填报难度大,各县(市、区)、各专业要加强对调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夯实企业基础,确保投入产出调查高质量完成。五是借鉴以往大型普查有益经验做法,科学制定“五经普”宣传方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五经普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五经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各专业专项统计调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科技、投资、消费、人口、就业、能源等各专业专项统计调查,按时优质高效做好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经济运行态势。二是持续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市县统一核算基础数据质量,强化部门数据、行业数据和专业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衔接性和协调性。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加强指导和监测,扎实做好“一套表”单位入库纳统工作。继续狠抓在库单位质量动态审核监管,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在库单位真实、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四是充分运用12340专线开展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发挥实时调查优势,强力推进调查成果转化运用,更加有效搭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和互动的桥梁,为市委市政府和委托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三、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一是围绕高质量投资项目,加强对新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等投资重点领域监测分析;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转型升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分析,深入研判全市经济发展大势、走势和趋势,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努力做到监测预警早、分析研判准、咨询服务实,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二是挖掘基层和企业一线情况,紧密结合数据变化,努力丰富分析“维度”;深化先行指标应用分析,不断提高预测“准度”;强化统计指标与税务、财政、金融、交通、电力等部门数据的相互印证支撑,积极拓展研究“宽度”。三是准确领会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科学评估、准确衡量落实情况,在客观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咨询建议。四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统计信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统计、大力支持统计,充分发挥“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职能优势,从统计视角全方位展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力量。

四、全面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安康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持续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和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以坚决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责任,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实检查,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隐患,化解各类统计风险。四是持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推动县区增设统计执法机构和人员。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五是继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精心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法治氛围。

五、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严把数据“生产关”,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规范以纳税申报资料和原始凭证为基础的可验证、可追溯数据报送。加强在库企业核查,及时清退不合规企业。有效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统计调查资料。二是严把数据“审核关”,加强数据报送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审核,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有针对性加强各专业指导、审核、评估等管控工作,完善统计指标质量评估机制,加大现场核查频次、力度,强化各级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意识,规范全市数据质量管理,确保应统尽统、统必合规。按照国家局、省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对各项重点指标开展专项核查和重点核查,提升数据质量。三是严把业务“培训关”,深化统计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以统计基础知识、数据来源解读、统计指标变化为突破点,不断丰富培训内容。

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一是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统计服务,全面落实“三个年”行动方案,围绕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品牌经济“五个经济”探索研究统计方法和依据,发挥好“数库”“智库”作用。二是重点围绕富硒食品、现代物流、生态经济等具有地方特色、适宜本地发展的行业和产业,加大统计监测和调研分析力度。通过对调研情况和统计数据的整合分析,从积极培育新增长点的思路出发,参考国内先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的经验和举措,为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三是积极研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分析研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做好生态产品总值试算(森林生态系统)试点工作。

七、着力抓好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全面落实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深入开展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二是强化口令控制、漏洞扫描、数据备份等基础安全,建立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测预警系统,不断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统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大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专业技术力量配备,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持之以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强部门之间横向联系,联合开展各项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压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以数据共享为“突破点”,构建“开放、互动、协作”的统计新格局。二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夯实企业和法人单位的统计基础,切实提升部门、基层以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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