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2022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15:57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责任担当,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坚持高位引领。市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到全市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统有机统一。推动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强化统计法治提升数据质量工作推进会、全市统计防风险会议,组织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就提高统计风险防控意识,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严守统计底线切实加强依法统计再要求再强调。并以两办名义草拟了《安康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目前两办正在审签。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统计局党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制定安康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重点,夯实责任。制定完善了涉及工业、能源、投资等专业的《安康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核查长效机制,规范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及时印发了《安康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对我市基层基础现状特别是针对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统计服务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开展了调研。稳步推进服务业、规上工业等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强化过程指导,及时解答调查单位在电子台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企业电子台账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统筹结合。市统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统计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工作,认真研究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等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上台阶、上水平。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法律法规学习11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主题党日等活动3次,在全市统计系统全覆盖学习统计《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并就《监督意见》交流研讨,市县区统计局均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持续学法普法,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聚焦“关键少数”。一是积极推进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其中市统计局先后3次在市委党校以“依法统计 求真务实”为主题分别为县处级、科级干部培训做专题辅导,取得了良好的培训和教育宣传效果。二是组织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专题巡讲来安进行专题巡讲,安康市及各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市县部门主要领导共计191人参加培训。
(二)聚焦“统计对象”。一是聚焦“五上”企业申报纳统,面向新入规企业开展“集中送法”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采用“1+N”模式精心组织全市400余户新入库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开展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知识及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报表操作等专业技能培训。二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发改委在市委党校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业务培训”,对县区统计局、发改委、考核办等部门120余人专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等统计相关知识培训。三是联合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专题培训会,围绕有关农林生产发展重点行业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制方法度及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三)聚焦“社会群体”。一是以“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在白天鹅广场组织开展安康市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立统计法律知识咨询点,现场接受统计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展现统计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公开透明的形象,为社会公众深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坚持规范透明,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坚持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12345领导信箱及时办理回复网民咨询,2022年收到并及时回复12345领导信箱35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办结率均为100%。三是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加强对外宣传交流,截至目前市统计局公众微信号发布各类信息118条,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工作动态102篇,数据解读信息120篇,其中数据发布与解读59篇、季度数据59篇、统计公报2篇。在学习强国平台、安康日报、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刊载《开局之年稳健前行 笃行实干谱写新篇》《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追赶超越再谱新篇》等文章37篇,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安康统计62期,统计专报8期,其中8篇获市政府领导批示。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调整成立安康市统计违法案件评审委员会和案卷评查小组,实行统计违法案件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咨询与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有关面向社会的法律事务,发挥律师咨询顾问及法律把关作用,确保依法行政。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安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形成了“小事相互通报、相互协调,大事开会碰头,重要工作由集体研究决定”的机制和基本原则,做到凡属局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用及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策。全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8次,研究财务、人事、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执法等20余项重大事项。
四、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扎实推进数据核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对全市工业、贸易、投资等7个专业600余家企业开展了数据核查工作;先后两次对“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全覆盖核查,并定期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和已获取的其他部门共享信息,比对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运营状态及主要信息。印发《全市企业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组织对全市200余家企业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其中市统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平利县、镇坪县企业入库退库情况进行直接核查。
(二)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推进全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10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其中市统计局直接核查21家。积极推进办理省统计局转交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对平利县、镇坪县的规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等百余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违纪违法企业依规按照“从严、从速”原则进行处理,对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认定统计失信行为,及时推送失信信息。
(三)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市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及10县(市、区)共排查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文件1份,目前已通知相关部门,对此件进行修改并重新发文。
2022年,虽然安康市统计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还需不断加强。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统计法治体系,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深化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