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现将《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统计年报)和妇女儿童情况表(QK311表)依法布置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真实、准确报送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妇女儿童情况表纸介质和电子表报安康市统计局农村社会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介质报表必须由单位统计负责人、报表填报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年同期数据与去年报送数据不一致的,必须附有文字说明。
联系人:罗德琴
联系电话:3212613
邮箱:645412046@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统计局农村社会科(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大院内)
附件1:《附件1: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zip》(2021年统计年报)
附件2:附件2:2021年妇女儿童情况表(QK311表).zip)((Excel电子版表式在安康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ankang.gov.cn主页右上方通知公告栏下载)
安康市统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