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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2021年《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作者:农村社会科发布时间:2022-05-27 08:28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现将《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统计年报)和妇女儿童情况表(QK311表)依法布置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真实、准确报送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妇女儿童情况表纸介质和电子表报安康市统计局农村社会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介质报表必须由单位统计负责人、报表填报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年同期数据与去年报送数据不一致的,必须附有文字说明。

    联系人:罗德琴

    联系电话:3212613

    邮箱:645412046@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统计局农村社会科(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大院内)

 

   附件1:《附件1: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zip》(2021年统计年报)

   附件2:附件2:2021年妇女儿童情况表(QK311表).zip)((Excel电子版表式在安康市统计局外网http://tjj.ankang.gov.cn主页右上方通知公告栏下载

  

 

安康市统计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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