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8%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数据发布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09:15 |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85.71亿元,同比增长14.8%,比1-10月回落7.3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半年和三季度回落39.1、16.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7.0%,比去年同期提升1.7个百分点。从运行趋势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在去年同期低基数影响下,今年高速增长开局,随着同期基数抬高,增速逐月回落,逐渐回归正常。
从房屋类型看,商品住宅投资仍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体,1-11月,全市商品住宅投资149.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6%,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80.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3.57亿元,同比下降4.4%;办公楼投资3.04亿元,同比增长1.5倍;其他房屋投资9.36亿元,同比下降26.7%。
1-11月,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182.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增速较1-10月份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916.28万平方米,增长12.9%。房屋新开工面积309.49万平方米,增长81.3%,比1-10月份下降2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55.19万平方米,增长78.7%。
随着年底项目收尾竣工,本月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较上月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达175.05万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了2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7倍。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3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倍。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面积情况
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64.3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3.9%,比1-10月份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6.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1%。
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额91.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4%,较1-10月份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85.47亿元,同比增长14.6%。
11月末,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43.01万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了0.3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8%,比上月下降5.5个百分点。从资金来源渠道看,占比达六成的自筹资金104.2亿元,增长16.1%,较上月下降8.3个百分点;定金及预收款40.8亿元,下降9.4%,降幅较上月扩大4.5个百分点;国内贷款4.6亿元,下降50.8%,降幅比上月收窄1.6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21.2亿元,增长40.3%,较上月下降5.8个百分点;其他到位资金2.2亿元,下降21.5%,降幅较上月收窄5.5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