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优化统计法治环境,省统计局拟于2021年12月在全省组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做好我市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撰写发表署名文章
市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人要撰写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
(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市县(市、区)统计局可以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相结合,邀请法学专家、政府法律顾问现场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提高统计人员基本法律素养。
(三)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展播活动
国家统计局将在“两微一端”平台对地方各级统计机构选送的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市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制作发放贴近群众生活、百姓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品,推动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国家统计局将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开展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市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动员本系统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选送的作品经审核后择优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和《中国信息报》和陕西省统计局官方网站和《陕西统计》微信登载。征文启事将另行刊发。
(五)组织参与统计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
国家统计局将探索依托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统计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活动。市县(市、区)统计局要组织本系统统计人员参与答题,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参与答题,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的自觉性。
(六)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
市县(市、区)统计局组织至少一场统计普法宣讲活动,宣传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鼓励具备较高统计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的辅助调查员等统计工作人员作为宣传员参与统计普法活动。重点选取辖区内部分规模较大、配合程度不佳、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
四、活动要求
市县(市、区)统计局要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中心工作,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精心部署实施,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市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提前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创新方法、提高实效。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
三是上下联动协作。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有效整合局队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安康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