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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05 16:17来源:
文件名称 安康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748609502/2021-0001 公开目录: 重点工作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05 16:17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安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方案精神为手段,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大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制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工作贯彻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全方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方面逐一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各县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方位落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二是结合新形势下统计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并制定了《安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切实补齐短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逐步完善依法治统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意见》《办法》《规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安康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把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三是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全面梳理由我局起草的文件进行评估。经核查,我局2020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制定了安康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项目,召开局务会对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由局执法监督科全程跟进,并咨询市司法局关于决策流程规范的有关问题,确保我局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并发布了《安康市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执法监督科和各专业科室共同组成统计执法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随机抽取监管对象65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要求各县区各专业分别建立了统计从业人员台账。二是依法公开和运用抽查结果。检查整体情况良好,被抽中的企业全部真实存在,绝大多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注册类型编码准确;检查过程中企业及时提供证明数据来源所需的各类原始资料、会计账目、统计台账和纳税申报表等证明资料,配合执法检查态度较好。目前,我局已对检查发现违反有关统计制度和存在问题但情节轻微的1家企业予以责令改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保障。加强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今年,组织市局、各县区统计局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的21名考试人员参加了由陕西省统计局举办的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其中有4人通过考试并获取执法资格,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得到大幅提高。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严格执行安康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我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公示责任制。我局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议程,行政执法公示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内容。我局的行政执法材料统一公示在安康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板块,日常主动及时更新各类依法行政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行政执法信息。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我局始终把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勤政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组织本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局统计干部的法治意识,承担起依法治统职责,全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学习《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对《办法》内容和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普及了统计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调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议程,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把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日常重大行政决策均批示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和职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干部职工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九)创新方式,推创普法宣传活动新局面。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各专业新入库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8月组织全市新进“五上企业”统计人员300余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诚信教育培训,重点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信用管理知识。二是拓宽宣传途径,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扎实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紧密结合时间节点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广场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配合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行政法规为核心,精心组织实施“12.4”“12.8”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高潮,为统计调查顺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925日,在安康市白天鹅广场举行安康市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阳光统计,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宣传形式,使“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依法统计,诚信普查”观念深入人心。  

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基层单位统计法制观念较淡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制度在基层单位的建立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影响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隐患。

二是统计执法基础建设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具有统计执法资格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缺乏查办较大统计案件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行政执法的力度。

三、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要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健全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定期培训制度。精练“内功”,强化培训,定期举办统计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滤化统计系统内部的执法环境,推进统计法制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本局各专业在资料传递、审核、上报等环节的数据质量。要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实际,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是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动双随机执法检查常态化,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加大企业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中指标数据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指标解释、工作要求培训到位。 

 

安康市统计局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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