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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9 09:52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01-19 09:52

各县区及高新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相关县区调查队: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为全面掌握各县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真实情况,深入总结普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大型普查水平提供可借鉴的建议,按照国家及省农普办要求,市农普办决定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总结此次普查的成功经验与存在不足对于其他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特别是下一次农业普查的开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请各县(区)根据本地区普查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普查各个环节,听取各方面意见,务必将本次农业普查的特点、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全面反映出来。

  二、全面总结,突出重点。此次普查涉及普查组织、方案设计、综合试点、普查员选聘与培训、资金物资筹措、宣传动员、现场调查的组织与登记、遥感测量、数据处理等多个方面,都需要认真总结,要突出本地区特点与重点,避免泛泛而谈。重点总结本地区普查组织工作的创新与难点,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因素,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与效率的办法,PDA的使用情况与改进建议,遥感测量在农业调查中的应用,改进普查工作的建议等等。

  三、提炼经验,剖析问题。从工作上、组织上、技术上等多个层面做好农业普查总结。特别是要总结在这次普查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普查各环节的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结报告要精炼。要在工作方法、思路上有启发式突破,要有深度,对问题要讲清楚讲透彻,供今后的普查参考借鉴。

  四、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农业普查工作总结。总结工作完成后,形成农业普查总结报告和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总结报告(有国调队的县区农普办只报农业普查总结报告,其余县农普办负责两个报告),于2018125日前分别正式上报市农普办综合组和遥感组,并同时发送报告电子版。

  综合组联系人:陈竞航

  联系电话:0915-3180861

  电子邮箱:547796979@qq.com

  遥感组联系人:李猛

  联系电话:0915-3206833

  电子邮箱:804944550@qq.com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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