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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6 16:10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9-26 16:10

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室 :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并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遵守各项规定

要组织干部职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十条规定,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国庆、中秋期间坚决不触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奢侈浪费等“红线”,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过节气氛。

二、落实领导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局班子成员、各科长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又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具体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问责追究

局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原则,铁面执纪。深入开展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落到实处。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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