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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级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02 17:38来源:

安市统发〔201777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认真做好市级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级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统计局

                            201781

 

市级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安市统发[2017]54)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统计局局长张晓明为组长,副局长张艳、田志强,普查中心主任许春光为副组长,普查业务科、能源工业科、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等科室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春光兼任,普查业务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市级核查工作。

二、核查方式

按抽中的单位,核查组采取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并核对相关证照等方式进行核查。

三、范围及内容

(一)核查范围:截止20174月份一套表调查单位分行业名录。

(二)核查内容: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重点核查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现场查看县区建立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清查档案。①单位基本情况表、②收集的相关证照。发现未按要求整理或整理不全面的情况,要现场指出,督促其及时完善。

2、实地查看抽中单位。非正常经营单位数。包括①筹建;②停业、关闭、破产;③注(吊)销;④其他。

3、核实相关指标差错。指标错误笔数。①主要业务活动;②行业代码:③机构类型;④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效单位数。

四、核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级核查的时间为81-825日。各组具体核查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由政办科统一安排车辆。各组联络员负责与县区联系。同时,各县区要提前安排涉及的专业人员以及交通工具,配合市级核查工作。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抽查县区  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平利县

带队领导     

      李小荣

      唐承卫       邝晓丽

联络员    邝晓丽

第二组:抽查县区  汉滨区、紫阳县、高新区

带队领导  田志强

       

      张雅洁      王兴瑞

联络员    王兴瑞

第三组:抽查县区  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

带队领导  许春光 

      刘孝军

      杜秋玲  王德刚  陈竞航

联络员    陈竞航

五、核查要求

(一)抽取单位

分行业抽取单位。由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投资专业人员根据20174月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按行业不少于10%的单位抽取形成各行业需核查的样本单位。单位抽取量(详见附件1),分行业抽取生成《市级核查单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按照全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各组完成对县区抽中单位的核查工作。实行“谁核查,谁签字”的原则,确保核查质量。

1、问题处理。对于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专业人员要及时指导、督促各县区按照调查单位审核管理规定,在月度或年度审核工作中进行申报修改;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则由各组收集整理反馈给普查业务科,由普查业务科整理上报省局进行统一处理。

2、报送要求。各工作组要于82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将各组的《市级核查单位一览表》、《市级核查差错一览表》、《市级核查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普查业务科,由普查业务科统一收集整理汇总生成全市的《市级核查情况汇总表》,并经各专业签字认定,由普查业务科完成市级核查报告上报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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