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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20 11:41来源:

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

现将《安康市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统计局

                       2017719

安康市统计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7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明确我局统计工作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树立统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公开市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

(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全面公开统计法律法规,大型普查条例、办法及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

(三)推进统计政务服务公开。制定统计数据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综合核算科)  

(四)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统计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

(五)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适时修订《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务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综合核算科)

(六)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一是全市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更新每月、每季度国民经济指标,GDP、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专业基础指标;密切跟踪和把握全市经济运行趋势,撰写经济形势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内容。三是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对涉及有关统计调查的指标,要以安康统计刊物及公共微信平台、统计专报、安康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年鉴等载体,实事求是公布相关指标和完成情况数据,对主要统计数据要做好解读。(责任单位:综合核算科及各业务科室)

(七)推进统计预决算公开。扎实做好本单位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

(八)主动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做好涉及统计工作的有关条例、制度、规章、规划、办法、意见等文件的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综合核算科、民调中心)

(十)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联合市政府信息网、安康日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重要统计工作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统计数据等方面信息,扩大统计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

(十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责任单位:政办法规科、数据信息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局领导为责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办法规科、综合核算科牵头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长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按细化明确的责任分工,狠抓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比,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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