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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18 02:43来源:

安农普办发〔201614

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是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农业普查顺利实施和数据质量的关键。根据《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安农普办字[2016]4号)要求,决定开展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清查摸底是农业普查的重要工作环节,也是确保现场登记工作顺利展开的关键,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农普办要切实加强对清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安排工作,确保清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为入户登记工作做好基础保障。

  二、创新宣传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入户宣传活动。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入户登记宣传活动,及时发放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达到群众积极配合的效果。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对象、登记内容、农业普查住户和单位资料的保密规定以及配合普查登记工作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等。

  三、做好摸底准备,严格按照清查摸底原则做好工作。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各级普查机构要实地访问,摸底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清查摸底顺利进行。一是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二是收集户籍、工商、税务、土地承包合同、现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等行政记录以及规划部门编制的地图;三是准备好摸底表式及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等相关材料。同时,清查摸底工作还要按照在地原则,住户清查摸底自下而上,单位清查摸底自上而下,上下联动方法,判定、筛选出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

  四、明确摸底内容,确保清查摸底任务按时完成。按照《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要求,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主要包括农户清查摸底和农业经营单位清查摸底。通过实地清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编制普查区全部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清查摸底名录,判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统计汇总清查摸底相关情况表。主要摸底表式有,《4-1住户摸底表》、《4-1-1规模户摸底表》、《4-3单位摸底表》、《4-2普查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和《4-4普查区单位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五、强化业务指导,提高清查摸底工作质量。各级农普办要严格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以及市办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县区的清查摸底工作,县、镇办农普办要派出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清查摸底工作质量。

  六、妥善安排部署,按时完成清查摸底结果上报。请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认真做好清查摸底及相关汇总结果上报工作,于1215日前将辖区内分镇办清查摸底汇总表(见附件)、清查结果说明分别以Excel格式和Word格式报市农普办。市农普办拟在1216日至18日召开全市清查摸底结果会审会,具体时间待后通知。

  联系人:刘孝军  张雅洁

  联系电话:3180861

  QQ邮 箱:422875097

  附件:

       1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2单位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安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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