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普办发〔2016〕12号
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规定,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部分特殊地区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普查登记时间。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提前入户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入户登记条件
1、提前入户登记对象为安康市境内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
2、本年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结束的区域可以提前入户登记。
3、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点为2016年实际入户登记时时点。
二、提前入户登记备案要求
1、请各县区农普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审核需要提前登记的区域,确保符合提前入户条件。
2、各县区要做好提前入户登记工作计划,根据《住户摸底表》或《单位摸底表》,详细了解需要提前登记区域户数、提前登记的时间等情况,并详细说明需要提前入户登记的理由。
3、请各县区将以上情况按照附表要求于11月11日前上报市农普办。
联系人:黄景力
联系电话:3212613
邮箱:915487074@qq.com
附件:提前入户登记备案表
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