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2016年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安康市2016年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安康市2016年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要点》
安康市统计局
2016年3月18日
安康市2016年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核算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反映和预测经济活动的新动向为中心,促使核算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季度、年度GDP核算工作。GDP核算是各级国民经济核算的重点工作项目,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GDP核算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常规核算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历史资料审核修订。按照省局《关于编印陕西省国民经济核算历史资料的通知》要求,根据审核要点对全市和县区的历史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历史数据质量。
三、加强对地区GDP核算数据评估审核力度。GDP数据是各级政府考核重要指标,加大对县区核算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GDP数据与专业数据、部门数据的联动评估,做好市、县区GDP数据的衔接。
四、着力做好内外协调工作。首先,要做好统计部门内部的专业协调,包括局队专业之间的协调。其次,要做好统计部门外部的协调,加强与部门的紧密联系。要勇于并善于对部门统计工作提出意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统计基础。
五、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理顺渠道,搜集数据,依据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案,做好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六、加强核算分析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核算服务水平。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把基层的情况搞清楚;二要研究金融,善于分析金融政策调整以及金融运行指标的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三要关注宏观经济运行的各项指标变化,准确分析和把握当地经济运行态势和变化趋势,提高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