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1月02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1-02 07:39 |
安康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安康市统计的主要职责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0]193号),安康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责为: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市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市及各县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7、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负责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县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建立健全并管理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安康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安康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财政预算总收入529.25万元,总支出457.85万元。
(1)基本支出367.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94万元。
(2)项目支出90.46万元。主要包括专项统计调查支出、市级统计信息化支出、企业一套表支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支出及统计抽样调查支出。
(3)年末结余129.61万元。其中待进行的项目经费支出129.54元,基本支出0.0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
1、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和专项调查、统计活动开展所需的车辆维修,油料加注,过桥过路费以及车辆审验保险等开支。2014年比去年同期累计支出数下降1.58万元,下降率达7%。
3、公务接待费4.0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接待开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4年比去年同期累计支出数下降16.38万元,下降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