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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局四要求确保基本单位年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7 15:53来源:

为认真做好2016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近日,安康市局下发《关于按时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年报维护更新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对全市基本单位年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通知》要求,各县区必须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即:520日前完成待处理库调查单位新增、变更、注销单位的更新维护及“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核实、更新工作;525日前,完成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

《通知》强调,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立即亲自安排,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抢抓时间,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相关任务。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予以通报并追责。

《通知》指出,2016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县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延伸镇(街办)工作全面完成,各镇(街办)设备到位、网络联通,市局对所有镇(街办)名录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因此,2016年基本单位年报中待处理库调查单位新增、变更、注销的调查核实和维护更新工作必须按要求由镇(街办)完成。

《通知》明确,凡未按本《紧急通知》完成2016年基本单位年报相关任务的或在抽查中发现镇(街办)对年度调查单位维护不深入现场开展核查、维护不到位的,市局将停止对该镇(街办)所有“四上”企业及投资法人申报纳统单位的申报资格,并对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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