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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普办“五要求、五注重”强化农普方案培训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09 03:06来源:

 

市农普办“五要求、五注重”强化农普方案培训

 

金秋十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进入“两员”选聘和基层业务培训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业务培训工作,日前,市农普办发文就加强基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求完善培训内容、注重细节。一是对于普查指

导员在统一规定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普查员手册》、《PDA操作手册》培训内容之外,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普查实际,增加农业普查纪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查有关业务问题、注意事项;二是对于普查指导员,在以《普查员手册》为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普查入户访问技巧、普查有关业务问题的具体处理办法以及应该注意的其他问题。

二、要求培训时间,注重进度。为确保“两员”能有充

裕的时间学习《方案》、培训普查业务技能,文件对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时间要求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并明确要求全市各县区的培训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结束。

三、要求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注重提效 。要求培训工

作要与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一并进行,实地试填普查表,使“两员”在掌握普查业务“理论”的同时,更好的进行“实践”操作;在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做测试的同时,要求培训要结合综合试点工作、“两员”业务培训内容、普查有关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疑难问题解答、分组讨论研讨,形成统一意见,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由上级农普办负责解释,以确保培训的效果,达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要求培训考评严格规范、注重质量。培训结束后,

要求参会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第三次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证》,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对于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两员”资格,另行选聘。采取严格规范的考评要求,确保培训质量,确保全市有一支业务素质强、纪律性强的普查“两员”队伍,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能获得真实、全面的农业普查数据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要求县区培训到“两员”,注重成效。为确保“两员”熟练掌握《方案》,文件建议各县区培训时直接培训到“两员”,对于“两员”数量多的县区建议实施分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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