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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作者:张敏发布时间:2019-11-29 17:37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1—10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数据发布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29 17:37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34.86亿元,同比增长27.2%,增速比19月份回落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9.73亿元,增长32%,增速回落4.5个百分点。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055.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2%,增速比19月份加快6.5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314.22万平方米,增长46.0%,增速加快25.3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31.54万平方米,下降5.0%,降幅收窄11.3个百分点。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0.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5.4%,降幅比19月份收窄14.6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2.62亿元,下降86.8%,降幅收窄13.2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53.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5%,较19月份提升5.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0.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0%,比1-9月份加快4.9个百分点。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额85.06亿元,增长39.5%,增速加快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80.58亿元,同比增长55.5%,增速加快5.6个百分点。

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20.92万平方米,比9月末增加0.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0.28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58.8亿元,同比增长28.5%,增速比19月份回落5.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7.47亿元,下降35.9%;自筹资金85.14亿元,增长62.5%;定金及预收款39.27亿元,增长54.6%;个人按揭贷款15.19亿元,增长8.9%;其他到位资金1.73亿元,下降62.2%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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