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的报告》收悉。经市统计局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报表制度,并于调查结束后将统计报表上报我局。
特此复函。
附:安康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doc 102.rar
安康市统计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