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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施 《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的复函

作者:综合核算科发布时间:2019-11-28 17:27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施 《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的复函
索引号 748609502/2019-026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28 17:27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的报告》收悉。经市统计局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安康市节水统计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报表制度,并于调查结束后将统计报表上报我局。

特此复函。

附:安康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doc 102.rar

 

                                安康市统计局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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