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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工作队发布时间:2020-09-22 10:45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22 10:45

市局各科,市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各科,局机关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助力解决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局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扎实开展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品销路难题,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坚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群众,一头连着广阔市场,要以最大限度销售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和认定的扶贫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二)坚持合力推动。消费扶贫活动月由局机关工会和驻村工作队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帮扶村农副产品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带销、购销和推销类消费扶贫活动,做好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行动的消费扶贫态势。

(三)坚持注重实效。消费扶贫月活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多形式、多平台、多渠道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升活动实效。

三、活动时间

20209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全局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举办产销对接,集中推介、购销团堡村的农副产品。

(二)对接高新集团订购团堡村农副产品,深入推进“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工作,把对贫困群众的帮扶转化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订单,用实际行动助力消费扶贫。

(三)落实局工会经费的30%用于在安康扶贫空间为全局干部职工购买农副产品作为中秋福利发放。

(四)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外网集中宣传推介帮扶村农副产品,深入宣传“消费扶贫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由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驻村工作队具体组织实施,局工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及时跟踪进展,协调困难问题,推动消费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工会、各科室、驻村工作队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富有成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驻村工作队要及时总结消费扶贫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消费扶贫购销台账,报送消费扶贫汇总数据和活动总结。

 

 

                                   安康市统计局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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