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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2%

作者:聂瑶发布时间:2020-09-17 17:50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文件名称 8月份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2%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数据发布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17 17:50

8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3.23亿元,同比增长3.2%1-8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37.97亿元,同比下降10.1%,较1-7月收窄2.3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2.61亿元,增长3.1%,较7月回落1.4个百分点;乡村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0.61亿元,增长5.1%,较7月提升0.9个百分点。1-8月,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34.50亿元,下降9.9%;乡村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47亿元,下降19.3%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实现商品零售收入21.27亿元,增长3.8%,较7月回落1.8个百分点;实现餐饮收入1.96亿元,下降3.2%,较7月收窄2.9个百分点。1-8月,商品零售收入127.90亿元,同比下降8.7%;餐饮收入10.07亿元,同比下降18.2%

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0.32亿元,下降2.2%,较7月回落17个百分点。1-8月,实现2.03亿元,增长3.4%,较1-7月回落1.1个百分点。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仅包含所统计商品类值中的主要类型。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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