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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2017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06 15:20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扎实做好2017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11-06 15:20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局《关于扎实做好2017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对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领导要根据《陕西省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职责分工》的要求夯实责任,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调查小区检查调查员入户登记工作,对检查问题突出的调查小区要返工重做;

二、做好数据比较。做好调查数据与卫计、公安等部门出生、死亡人口的比较工作,不仅要对比全县总体数据分析评估,还要逐个小区、逐户进行审核比对,差异较大的核实情况、说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使调查结果能真实反映当地人口发展趋势。

三、严格“入户制度”。坚决杜绝调查员不入户登记的情况发生,对调查员业务不熟练和责任心不强的调查员,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地域范围。调查小区地域范围内的所有住户要做到全覆盖,同一院(住房)内的原住户和租房户分别根据实际情况按家庭户或集体户进行登记,防止漏户漏人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复查,防止漏登。重点对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标注为“空户”的房屋是否有人居住等指标进行复查,对人在户在比例高于80%的小区开展全面检查,对登记人口等于户籍人口的小区、农村点登记人口大于户籍人口的小区、城市点登记人口小于户籍人口的小区,进行重点核实。

六、合理安排调查进度,既要保证登记质量,同时也要按时完成登记任务。入户登记期间要做好登记进度监控,根据进度情况及时调整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入户登记工作。调查户资料要经过审核、复查,确认无误才能上报。要把握好数据上报的进度,一方面不要将未经审核复查的数据直接上报,另一方面也不能将所有数据堆积在最后阶段才上报。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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